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jīng)過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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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的,經(jīng)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wǎng)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jīng)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
法律分析:1、申請單位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根據(jù)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符合使用的初審意見(明確申請成果是否達到涉密范圍及秘密等級等)后,按程序審批。申請成果未達涉密范圍的,由分管領導審批;屬涉密范圍的,經(jīng)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局長審批。
3、簽訂《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安全保密責任書》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依照審批結果向申請單位提供基礎測繪成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測繪成果匯交制度。國家依法保護測繪成果的知識產(chǎn)權。 測繪項目完成后,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屬于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負責接收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測繪成果匯交憑證,并及時將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移交給保管單位。測繪成果匯交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測繪成果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通過提供公眾版測繪成果、保密技術處理等方式,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和提供利用。測繪成果屬于國家秘密的,適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要對外提供的,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執(zhí)行。 測繪成果的秘密范圍和秘密等級,應當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保障國家秘密安全、促進地理信息共享和應用的原則確定并及時調整、公布。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yè)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chǎn)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lián)網(wǎng)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yè)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yè)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測繪資質測繪成果管理流程,畢業(yè)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tǒng)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fā)證。
6.領取資質證書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審批程序流程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
符合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
一式四份,
并報電子文檔一份;
(二)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三)
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
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
任命或聘用文件、
合同、
畢業(yè)證書、身份證;
(五)
當年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冊;
(六)
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
測繪技術、
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
單位住所證明;
(九)
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材料齊全、
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
應當受理其申請,并在
5
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
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申
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受理,
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
由陜西省測繪局或其委托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實地核查。
陜西省測繪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作出審查決定。
20
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
經(jīng)局領導批準,
可以延長
10
個工作日,
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按照國測法字[2004]4
號文件辦理。
經(jīng)審查,
做出不予批準決定的,
在
《測繪資質申請表》
上填寫理由,
并在
1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人。
符合條件,
經(jīng)審查批準的,
應當于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fā)、
送達《測繪資質證書》
及有關文件。
申請受理部門:
陜西省測繪局法規(guī)處
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yè)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guī)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地方性法規(guī)或規(guī)章,委托市(地)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qū)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jiān)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yè)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chǎn)測繪、行政區(qū)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guī)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guī)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yè)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tǒng)一規(guī)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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